平阳召开《浙江省召开渔业油价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5月3日下午,平阳县海洋与渔业局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浙江省渔业油价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局渔业油价补助工作领导小组14名成员参加,李庆杰副局长主持。
会上,李庆杰副局长首先传达了今年3月27日省海洋与渔业局召开的全省2010年度渔业柴油补助座谈会精神,介绍省海洋与渔业局出台《浙江省召开渔业油价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背景。会议主要讨论了《暂行办法》中第七条关于扣减或取消柴油补助渔船情况。渔业执法大队认为,全省查处渔业行政执法应全省联网。叶林超副局长提出:第一类第一条“无任何有效证件非法”中“无任何有效证件”多余,应删除;第二条“……擅自套牌……”套牌本来是禁止的,“擅自”属多余,也应删除;第三条“……抗拒接受……”中抗拒和接受是反义词,应删除“接受”,“情节恶劣”改为“情节严重”;第一类和第二类的第六条均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建议删除;第八条中“财政部门会同渔业部门”改为“渔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第十条增加《暂行办法》实施时间。
会议要求,局渔业油价补助工作办公室要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局通知,通过农民信箱及时反馈省海洋与渔业局该县汇总的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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