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月份工作总结
1、申报的《平阳县2010年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温州海虎海藻养殖有限公司作为实施单位,项目主要内容:坛紫菜育苗场建设500m2;扩建坛紫菜养殖基地200亩,辐射1000亩以上的,建成平阳县省级坛紫菜特色精品园区。项目总投资116.8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5万元,县财政配套15万元,企业自筹66.8万余元。
2、完成浙江省增殖放流项目《南麂海区厚壳贻贝增殖放流》任务计划书。省财政补助20万元。根据下达资金比例及指标作了相应调整,总投资更改为33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20万元,县财政配套13万元上报。
3、上报全省稻田养殖情况统计表。将我县龙尾乡、南湖乡稻田养殖情况发送给省局渔业处梅凯先同志。
4、协助无公害认证复查换证。协助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舟山)到山门镇平阳金顺甲鱼养殖场现场抽样,绘制平面示意图。值得高兴的是,照片提取平面轮廓技术获得重大突破。
5、新办理1本养殖证。养殖单位为温州海虎海藻养殖有限公司,面积118公顷。
二、11月份工作打算
1、组织专家对《平阳县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建设规划》进行评审。
2、组织实施增殖放流活动。组织公开招标,印发厚壳贻贝增殖放流保护管理办法,在南麂大雷、三盘尾、竹屿海域附近开展放流活动。
3、组织省级现代渔业园区第四批创建点申报工作。鼓励有一定规模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抓紧申报。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006号)、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转发财政部 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0〕12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09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浙财建〔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好渔业油价补贴申请发放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广大渔民手中。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工作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渔业经济科、办公室、渔政渔港监督站、执法大队的职责;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工作及时顺利完成。
二、抓紧抓好渔业油价补贴申报工作
2010年2月10日,正值过新年之际,考虑到渔民过完春节便要出海捕捞作业,2月底要上报省局,时间特紧,任务特重,我局工作人员为争取时间,赢得主动,放弃休息,印发《关于做好2009年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工作的通知》特急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月21日,我局召开全县渔业油价补贴工作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工作,要求抓紧申报。
3月3日,我局落实工作人员初核申请材料,检查三证是否齐全,人证是否相符,层层严格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更新数据,尽力避免出现申报过程遗漏问题。
3月5日,汇总申请材料,发送给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公示。公示后我局对照补助用油系数,批量计算补助用油量,并进行汇总。
3月10日,印发文件逐级报送省局,抄报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三、做好2次公示到位工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报纸、公示墙、公示栏、网络上公示。第一次对渔业生产者的补助申请资格进行公示,由各有关乡(镇)负责实施,上墙、上公示栏张贴公示,重点公示我县渔船在2009年是否正常生产作业。第二次对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进行公示。除了登载于《新平阳》报纸、政务公开网外,分乡(镇)、分行政村张贴300多份;向社会公布县财政局、我局、县监察局3个单位5部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反映情况。上墙、上公示栏的用数码摄像机、照相机拍摄留档。
公示期满后,我局主动联系县财政局、县监察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询问是否有收到举报反映材料,结果均无异议。
四、发放情况
2009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渔业柴油补助资金2033.04万元,已完成发放2028.5713万元,占99.8%。
(一)国内捕捞发放统计
国内捕捞渔船共687艘,主机总功率45257.6千瓦,共发放1988.3372万元,其中海洋捕捞渔船327艘,主机总功率38219.9千瓦,已发放1812.4572万元,占海洋捕捞渔船补助资金的99.8%;内陆捕捞渔船360艘,主机总功率7037.7千瓦,已发放171.4113万元,占内陆捕捞渔船补助总额的99.8%。截止2010年8月25日,已发放万元,占99.8%。
(二)养殖渔船发放统计
养殖证确认面积1477.95公顷,养殖渔船217艘,主机总功率4444.483千瓦,核定主机总功率1864.769千瓦,补助金额44.7028万元。其中海水养殖部分的养殖证确认面积471.06公顷,核定主机总功率615.332千瓦,发放15.0896万元;淡水养殖部分的养殖证确认面积1006.89公顷,核定主机总功率1249.447千瓦,发放29.6132万元。截止2010年8月25日,已100%完成发放。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的通知》(农质安函〔2010〕103号)文件及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通知要求,我局对照工作目标,落实人员,认真开展无公害水产品综合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无公害获证单位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县有5家无公害获证单位,即平阳县南麂岛开发有限公司、平阳县金顺甲鱼养殖场、平阳县喜特甲鱼养殖专业合作社、温州南麂岛海之韵渔业有限公司、温州海虎海藻养殖有限公司,认证产品有大黄鱼、甲鱼、坛紫菜。
二、加强领导,组织检查
我局高度重视无公害综合检查,根据工作要求,精心部署,合理安排,我县共出动15人次到5家认证单位,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到龙河农产品市场进行本地区产品市场标志检查,无发现有违法违规用标行为。
三、综合检查情况
(一)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检查情况
深入上述五家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对认证产品生产情况实施全程检查,狠抓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标准化生产,及时查处不规范生产行为。在产品品种上,重点检查甲鱼、大黄鱼、坛紫菜。在生产环节上,重点检查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规程制定和实施、生产记录执行和管理、投入品使用管理和包装标识等情况。总体评价结果:全部优秀。
(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市场上标称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无发现标志与实物不符、标志与证书不符、擅自转让或买卖标志、伪造或冒用标志等行为。
(三)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组织10名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温州市局组织的水产质量管理员培训,强化养殖企业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落实2名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衢州市水利局组织的无公害内检员培训。加强申报材料等文件档案管理,按照规定执行认证审查。不断完善认证监管制度,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推进认证管理科学化。
1、加强养殖证管理。集中办理换证80多本,新办18本养殖证。建立健全养殖证基础数据,养殖证数据统一导入“中国渔政指挥管理系统”数据库,实现全国联网。
2、协助领导做好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工作。改进工作方法,多方面征求意见,多渠道公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增强公示有效性,确保公示到位。除了登载于《新平阳》报纸面向全县范围公示外,还分乡(镇)、分行政村排版,放大字体粉红纸印制200多张,发挥村民互相监督作用。做到上报数据毫厘不差,工作总结思路清晰比较规范,获市局好评。
3、荣获2009年度浙江省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执法年活动先进个人称号。依法对全县一定规模的水产养殖场、苗种场等大检查、大整治,深入排查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组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课题研究,成功开发中华鳖食品安全溯源管理系统。
4、负责撰写《平阳县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及工作总结。严格按照要求,汇总有关数据,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5、汇总我县申报市海洋与渔业项目材料,完成中央财政现代农业产业提升项目申报工作。
充分利用周六时间,到办公室完成《现代农业虾蟹产业提升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月报材料填写,但尚缺项目承担单位盖章;对照模版,起草《下达现代农业实施计划通知》及《平阳县农业项目责任书》。
充分利用周日时间,完成我县2009年上半年渔业油价补贴工作总结材料,补齐附件内容。因为政务公开里没有发布平政办[2009]96号文件(电子版),但发布平政办[2009]136号文件(电子版)。对照原件,仔细加工,保持与原件排版一致,制作了平政办[2009]96号文件(电子版)。上报材料,只要复印纸质文件前2页,其余打印装订便可。市局认为,温州只有我县红头文件正式行文,比较规范。
其实,我们县局工作比较细致,平时全身心投入,周六保证不休息,周日休息不保证。工作有痕迹,油补发放严格把关,程序到位,群策群力,工作总结提炼推敲而成。能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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